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从今年7月份开始陆续实施,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我市深入推进20项便民举措,其中包括申请材料“四个减免”政策,18类业务一证即办,从而减少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体系。
申请资料“四个减免”
以前办理业务容易出现材料多、需要填写各种表格,群众办事往往出现程序不熟悉、操作不便等情况。现在减免申请材料四个,即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予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在逐步联网后免予提交。我市重新梳理办事规范,材料收取方面大胆做减法,主动采集的信息一律不要求群众提交,最大限度地减免材料,让群众有更好的办事体验。
身份证明免复印。群众在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代理人申请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但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可免复印。
申请表格免填写。在办理业务时,群众无需填写申请表,只需在办事窗口核对工作人员打印的申请表格签字确认即可。
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市车管所、各县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全面实现办理机动车业务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
相关部门证明在逐步联网后免予提交。开展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相关部分证明文件联网核查、群众免提交。
减少办事程序
18类业务一证即办
以前办理驾驶证业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驾驶证等纸制材料,办理机动车业务至少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现在,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其中这18类业务包括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不含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申请参加违法记分满分考试、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罗天琪)